2007年平安鑫利保险详细介绍(平安鑫利保险每年收益领取方法)

2007年平安鑫利保险详细介绍(平安鑫利保险每年收益领取方法)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12-30 21:18:50

2007年平安鑫利保险详细介绍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介绍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主要就是保障大病类的,三倍赔付。

产品类型: 主险

所属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 年交,五年交,十年交,十五交,二十年交,

险种类别: 分红险

投保年龄: 0-60岁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平安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注: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查询方式介绍

不知道您是想哪一方面的内容;如果您在网上开通了一账通,在一账通上就可以查询到保单的所有内容。如没有开通的,可以拨打平安的客服热线:95511进行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查询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条款

第一,鑫利每2年返还保额的7%,一直返还到80岁,同时每年还可以享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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