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唐代的均田制中,男性所分得的土地面积和露田及桑田的比例与隋代相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唐代女性无法分配到土地。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分得30亩露田。
在唐代均田制的分配对象中,曾出现了一个极为特殊的阶层,那就是宗教阶层。在隋代及前代的均田制中,并没有出现对僧人、道士授田的先例。而在唐代的均田制中,曾明确规定授予僧人、道士30亩露田。
唐代均田制与前代均田制另外一个突出的不同点,在于对官僚阶层的分配方案上。在隋代的均田制中,贵族及官僚阶级共用一个分配标准,即百顷至40顷这一区间。爵位和官位的高低,决定着分配到手中的土地数量的多寡。
唐代均田制使人人有地耕,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缓和了阶级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