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义:义务教育标志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优惠不断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既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水平,又会促进现代文明的提高;既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2.特点: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
(1)强制性,又称义务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二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2)免费性,又称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3)普及性,又称统一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覆盖我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也包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弱智和肢残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