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订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二、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组织宣传并全面推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和其它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二维护妇女儿重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协同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
四、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干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培养和教育妇女增强“四有”、“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
七、配合组织部门培养、推荐妇女干部;
八、组织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扩大与各界妇女的交流合作和联谊,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