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协同创新中心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2013年4月11日,由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黑龙江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校牵头的首批14家国家协同创新中心通过“2011计划”认定,成为首批“2011计划”建设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的规定,教育部取消了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