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两江总督是指江南和江西。 两江总督,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由于清初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曾国藩曾两任两江总督:
1、咸丰十年(1860年)4月,清廷命曾国藩马上赶赴江苏,并先行赏加兵部尚书衔,署两江总督。6月,实授两江总督,以钦差大臣身份督办江南军务。
2、同治七年(1868年),曾国藩改任直隶总督。
3、同治九年(1870年),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平民张汶祥刺杀于后,朝廷命曾国藩再任两江总督,前往南京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