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流程为:
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
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人向本地工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2.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登记,不全或者不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补全;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 10 日内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