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下边简单介绍一下: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由2017年1月10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