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实验第二方针。
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安全是通常指人没有受到威胁、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工作职责:
1、拟定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
2、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3、指导监督各单位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重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辐射防护、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考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工作;
5、受理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