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拟办。公文的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拟办意见可根据来文的情况分别由办公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部门承办人提出。
办公部门负责人收到文书人员分送来的公文(主要是一些重要的、紧急的公文)后,应认真阅读来文,根据公文的内容要求提出拟办意见,送请机关领导批办,然后送有关部门办理。
有关业务部门承办人收到公文处理部门分送来的公文,或经机关领导批办后送来的公文要认真阅办。一般的问题可直接处理或拟稿送审;重大问题部门要先提出拟办意见,送请机关领导人审定后,再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拟办是收文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秘书部门实现“四个转变”,在办文办事中出谋献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具体体现。各级机关领导,每天要阅批大量文件,要对文件中涉及的许多问题表明态度。如果办公部门不管什么来文,一律送领导批办,这就必然增加了领导同志的负担,甚至造成领导包揽一切,发挥不了办公部门的作用;如果在向领导呈送文件之前,先提出拟办意见,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妥善方案,就等于起“外脑”作用,助了领导同志“一臂之力”,使他们能够节省耗费在阅批公文、应付事务上的时间,集中精力考虑大事。因此,加强拟办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