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类过境签证
适用于在申根区机场内国际区域转机的旅客。仅在比利时机场转机的过境签证一般只能由比驻外使领馆颁发,如需在申根区两个或多个机场转机,应向需转机的第一个机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申办时提供:
(一)申根签证申请表;
(二)10年内签发的、在预计离开申根区后至少3个月内有效的、至少含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
(三)在申请国机场转机及前往第三国旅行的证明材料;
(四)不进入申根区的个人声明。
二、C类短期签证
适用于一次或多次入境申根国家(团体)旅游、探亲访友、职业培训、商务、会议、展会、文化体育交流等,停留期在180天内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可根据在整个申根区停留计划,向主要目的地国或入境申根国驻华使领馆申请。
申办短期签证一般需本人提前1-2个月申办,提供:
(一)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邀请信)和停留期间的住房证明(如旅馆订单、私人住所);
(二)往返机票订单;
(三)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四)逗留期间足够的生活和返程资金证明;
(五)指纹等生物特征信息;
(六)如拟赴比就医,须提供比医院或主治医生同意接诊的确认文件;
(七)如拟赴比短期实习,须提供实习公司出具的注明实习目的的证明,证明应注明停留期限、是否有报酬、生活和住房费用是否由公司负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