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指所从事的行业,从事建筑业的职业选项可填写:建筑工,从服务行业的职业选项可填写:服务员,从事工厂制造业职业选项可填写;工厂员工。
2、外来务工人员的职务指该名人员在其工作岗位担任的职位。
从事建筑业的职务选项可填:项目班长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从事服务行业的职务选项可填写:领班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从事工厂制造业职业选项可填写;车间组长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
职业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并能满足自己精神需求的、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
职务是各行各业职位的称呼。主要介绍做何种工作。如:办公室助理、会计部职员等,也指组织中承担相同或相似职责或工作内容的若干职位的总和。例如职业是警察,职务就是在警队里担任的职务。人民警察有自己的一套警衔:包含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3级)、警督(3级)、警司(3级)、警员(2级)共5等13级。
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2)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租房合同以及街道社居委出具的居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3)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自收到材料起5个工作日核发居住证。办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5)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
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