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5000人。朝廷先派遣内监到全国选出十三岁至十六岁未婚女子五千人,初选标准相对较为宽松,除了满足“良家子”的要求之外,只要容貌端庄便可。内监在看中某家女子后,便会先付一定银钱作为聘礼,然后登记造册,令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将女儿送往京师。
2.
体态检查:大规模淘汰。待选女子抵京之后,以每百人为一组,按年龄大小排序,然后进行为期三天的选拔。第一天,由太监目测平定,高矮胖瘦略有不足者全部落选。第二天,入选者再以百人为一组,由太监负责检查五官、发、肤、颈、背,如有瑕疵当即淘汰。第三天,再由内监进行更为细致的检查,包括测量女子的手足和观察步态,对于那些腕稍短、趾稍巨,或者举止稍轻躁者加以淘汰。
3.
深入考察:留五十人。待选女子通过第二关后,由年长宫女引入内宫,由稳婆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