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例反例变式的区别:
1、正例亦称“肯定例证”,是某一概念的适当例证或例子事实上,每一概念都有适当的例证和不适当例证,后者被称为“反例”或“否定例证”。
2、变式有两种含义:一是指通过变更某个对象的非本质特征,来突出该对象的本质特征,因而所形成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指通过变更某对象的本质特征,来突出该对象的非本质特征,从而使显示概念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简而言之,变式就是指概念或规则的肯定例证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变化。
3、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来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其实,在教育心理学中,正例、反例、变式,三者间的联系“正例与反例的配合”是比较偏重的,正例、反例、变式,三者间的区别是教育学中科教论的答案,准确的说这个答案应该是“变式”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