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小三毛,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就算是有人收留了他,也就住了十几天就离开了他们。
我觉得最精彩的地方是:三毛考上了一所小学,在学校里,他把两个捣蛋鬼给惹生气了,有一个人拿砚台砸他,正巧砸到了校长的头上,校长很生气,但不知道是谁干的,于是让他们把手都伸开,发现只有三毛的手上有墨水,变立即把三毛开除了。还有一次,三毛和一个小男孩走到一家烧饼店门口,小男孩实在太饿了,偷了一块饼撒腿就跑,可是三毛却被老板揪住了。等警察来了之后,三毛为了保护那个男孩却说饼是他偷的,所以警察把三毛给踢进了监狱...... 三毛虽然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是他很能干,会做很多事情 :游泳,擦鞋子,缝衣服等等。他还很有正义感,总会因为帮助别人而自己遭殃。三毛的独立让我知道了: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依赖爸爸妈妈,而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