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1.申请环节。由办事群众向村级便民服务站口头或书面申请, 并提交相关证件。对不属于村级便民服务站代办范围的,应当解释清 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级便民服务站代办的事项,村级便民服 务站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办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办人相 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 等内容。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代办件通知书或初审上报件 通知书,并做好受理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交的 材料清单,待材料齐全后再重新受理。
3.办理环节。经过受理登记后,确定全程代办员,明确办理期 限和承办责任。全程代办员应及时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 心相关窗口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完成。
4.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并 归还有关证件,做好各项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