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现形态不同。
“启事”是一种公告性的应用文体,是为了说明某事而在公众中传播信息,一般采用登报或张贴的方式,其形态是显性的。
而“启示”则是启发提示,作用于人的内心世界,启迪思想或激活思维,其形态是隐性的。
2、语素意义不同。
“启事”用的是“启”的陈述义,即开口说话,它和“启禀”“启奏”的“启”同出一辙;而“启示”用的是“启”的开导。
3、语法功能不同。
“启事”是名词,不能带宾语;“启示”既是名词,又是动词,它是可以带宾语的。
4、用法不同
“启示”的“启”义为开导启发,“示”也表示同样的意义。“示”本指把东西给人看。
在 “示威”、“示弱”、“示众”等词语中,“示”皆表此义。由让人看的意义再引申,“示”又有指示、开导、让人明白某种道理的意思。
启事是陈述事情。多用于下对上。陈述事情的奏章;函件。公开声明某事的文字。多登在报刊上或贴在墙壁上。
启示是指看完某种事物后,又有了启发指示,使有所领悟。
启事是机关,团体,单位个人有事情需要向公众说明,或者请求有关单位,广大群众帮助时所写的一种说明事项的使用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