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道德高尚”的说法称呼对方,如称人为“子、夫子、先生”等等。
2、从辈份上尊称对方,如称人为“父老、父、丈人、母、媪、老伯”等。
3、称对方的字、号。
4、称对方的身份时加上“贤、尊、高”等字眼。如“贤侄”、“贤婿”等。
5、用对方的部下来代称对方,表示由于尊敬的缘故,不敢直接指呼对方。例如,“陛下”代称帝王;“殿下”代称皇后、太子;“阁下”、“足下”等代称一般人。
古代第一人称代词除了“我”以外,还有“余、吾、予、朕、台、卯”等。但古人对长辈或平辈说话时,也不用他们而是毫无例外地用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