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明确改革目的。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障碍,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实现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确定改革范围。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明晰工作职责。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社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师资配置和改革实施,学校负责教师竞聘上岗和岗位管理。
细化改革措施。《意见》提出加强编制统筹使用,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加强县级统筹管理,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深入推进交流轮岗,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制定实施步骤。根据安排,2020年暑期开始,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开封市祥符区、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兰考县义务教育学校首批进行。2021年秋季开学前,全市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