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这个词,是词语属于支配式,也就是动宾式。支配式,即前一词根表示动作、行为,后一词根表示动作行为所支配的对象。如“打人”,“打”表示动作、行为;“人”,属于动作行为所支配的对象。
打人,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打人的意思是用手或手拿器具打、敲、击、砸、撞、抽在对方身上,使人受伤。用脚的不算“打”,叫“踢、蹬、踹、扫”。
打人,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思,属于恶意的主动攻击他人,致使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如果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论是民法、刑法、治安处罚法都对此有所规定,所以,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刑事处罚等,视情况而定。
如果伤害结果是轻伤或者重伤,严重的致人死亡,打人者就构成刑事犯罪,会被法院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