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只要是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的正式教师,代课老师,这些都属于在编制内的教职人员
学前教育编制是指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担任教师的人员,包括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教师、代课教师和临时工。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学前教育编制,其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学历,并获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2.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年限达到规定的时间,并获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如果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担任教师,并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前教育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学前教育编制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