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送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
教育局人事科将要求外调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
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外调者,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干部商调函》。
4
经教育局与其意向接收单位商调成功(即对方单位同意调入),申请人到教育局人事科及所在单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办理程序与本区教育系统调动人员相同)。
应当交到教育局。
教师的调动都是由教育局负责,一般是由教育局人事科具体管理,所有老师的调动申请最后都要递交到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审核,最后由教育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