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单的书写规范包括以下步骤:
用蓝墨水笔填写眉栏中的姓名、入院日期、科别、病室、床号、住院号、住院日期和住院天数。住院日期首页第一天及跨年度第一天需写年、月、日,每页体温单的第一天及跨月份第一天需写月、日,其余只填日。
将病人体温在40℃~42℃之间的记录,在35℃处画蓝线,以示体温不升。
体温在36℃以下的记录,在30℃处画蓝线,表示体温不升。
体温在37℃以上的记录,连续画三次小脉波曲线,表示发热。
体温超过38℃以上的记录,用红色墨水笔在40℃处画两条水平线,表示发高烧。
在体温单下方,用蓝色钢笔绘制出体温曲线,根据病情填写相应内容。
填写完体温单后,应进行校对,检查有无遗漏或错误,确保体温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规范地书写体温单,记录病人的体温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