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录取规则如下:
1. 本科生录取:根据高考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虑语文、数学、外语、音乐四门科目的成绩,同时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素养、音乐表演能力和相关实践经验。
2. 硕士生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考虑音乐理论基础、音乐表演能力、创作与研究能力等方面。
3. 博士生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主要考虑音乐理论基础、创作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
具体录取规则可能因年份、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建议具体咨询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招生部门或查看学校官方网站上的招生信息以获取最新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