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台
清朝的布政使司的布政使,一般称“藩台”,又称“方伯”。清代的布政使品级与巡抚同,是从二品官。掌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国家政令由他向府州县宣布,故又称“承宣布政使司”。每十年将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汇报于户部。各项重要政务,报于督抚议行。
臬台
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正三品。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
道台
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正四品”里面有“各省守巡道员”就是您提问的“道台”,道有“守道”与“巡道”之分);还有一些专职道,是主管一省某一方面事务的,如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河工道等。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
清朝官制: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等。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清初官制,大体承明之旧,只是对明朝官制中突出的弊端稍加厘革。直到雍正、乾隆时候,才逐步调整,从而稳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