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在1895年11月27日写下遗嘱,捐献全部财产3122万余瑞典克朗设立基金,每年把利息作为奖金,授予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与和平领域内“一年来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根据他的遗嘱,瑞典政府于同年建立“诺贝尔基金会”,负责把基金的年利息按五等分授予,1901年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5周年时首次颁发。 瑞典银行在1968年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1969年第一次颁奖。 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孙克劳斯·诺贝尔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杰出的环境成就获得者,该奖于199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首次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