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共关系谈判的基本原则(简述公共关系实施的方案设计)

简述公共关系谈判的基本原则(简述公共关系实施的方案设计)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06 23:06:04

简述公共关系谈判的基本原则

公共关系谈判的基本原则如下:

1、友好协商原则 公关谈判是在矛盾冲突中寻求双方共同认可的目标,因此,双方必须以友好协商的态度作为基调。任何违背友好协商的态度,如欺骗、强制等,都会使谈判失败。

2、平等互利原则 指双方身份上的平等、经济和政治上的互利。因此,双方虽组织有大小、实力有强弱。在谈判桌上地位是平等的。

3、合法性原则 指谈判过程和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凡是不合法的谈判过程(如强制)和内容,都是无效的。

4、时效性原则 即在谈判中讲求省时和高效。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达到谈判的目标。谈判中最忌讳马拉松式谈判。

5、最低目标原则 指在不违背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制定谈判的最低目标。谈判中最忌讳对对方过高的要求和苛刻的条件,因此,多为对方作想,双方各退一步,是谈判成功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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