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业务主要有四大领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人社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
1、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 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
2、代县政府进行一定层次的公务员管理和任免;宏观管理 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 见,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 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
5、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组织全县人才流动、培 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 息库。
7、负责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
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0、负责人事法规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调研工作,探讨人事工 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
人社局负责以下业务: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