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南京解放。1949年6月,江苏全境解放,设苏北、苏南行署区及南京直辖市三个省级行政区。
1953年1月,苏北、苏南行署区及南京直辖市合并,南京市降为省辖市,并将省会设在南京市。江苏省辖6个省辖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8个专区(徐州、淮阴、盐城、扬州、镇江、苏州、松江、南通),69个县,6个县级市。
1952年9月,南京与苏南、苏北行政区合并成立江苏省;1953年元旦,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南京改为江苏省省辖市、省会。1989年,国务院批准南京市实行计划单列,被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3年,中央撤销省会城市计划单列。1994年2月,中央明确南京为副省级城市。201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将南京在城市规模等级上定位为“特大城市”,是长三角城市群26个成员中唯一的特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