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决定一场谈判能否达到双赢的基础条件是双方对谈判的主观判断
主观判断,划重点
双方必须都有取得双赢的意识,才有可能实现双赢。
否则一方想着双赢,另一方贪心不足,一心想要通吃,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双赢的。
其次,要明白双赢的含义:双方在一个合作的氛围下,体现同理心、信任和诚信,把共同的智慧放在解决相同的问题上。
史蒂夫·柯维定义双赢是:一种在所有人的互动中不断寻求互利的心理框架。
但是这明显不够,这样的定义无法把握是否是真的双赢。
王珞博士在新书《赢在谈判》里是这样定义双赢:
己方的赢诗建立在对方赢的基础之上的,就是已对方赢为条件,为前提,而不是一个无法把握的你赢我也赢的空话。
我觉着王珞才真正道出双赢的本质,以对方赢为前提。要想实现双赢就必须是双方都意识到才可以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谈判说到底是人和人在谈判。
总结起来三点
1、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2、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3、谈判官和公司的利益不一定一致
利用好信息不对称,分析对方理智上的漏洞,抓住对手谈判官和对手公司的利益矛盾,才能更好地实现己方的谈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