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用电立户需要办理以下几步手续:
1. 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用电安全工作纪律承诺书》、用电性质许可证书(如有);
2. 领取《客户受理单》,由受理人签字确认;
3. 办理缴费手续,向供电单位缴纳预存金;
4. 等候供电单位审核并发放用电安全许可证;
5. 落实安全措施、signed安装应急切断装置监测仪表等,审核通过即可正式供电。
申请人带上相应资料到当地供电分公司所在各个营业所营业大厅办理申请用电报装手续,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即可。
1、申请安装电表用电需要的资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无房屋产权证,可由住地村委会出具房屋产权所属人证明信,写明房屋产权所属人、详细地址、电力用途,证明信上加盖村委会公章。(3)若是租赁他人房屋申请用电,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2、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章电力供应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3、农村居民用户申请安装电表用电不需要缴施工费。农村居民客户用电的进户线属于客户的资产,需由客户自己出资安装。若客户需要供电部门施工进户线,供电部门按物价部门批复的《单项零星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提供有偿服务。政府部门倡导客户家里自行安装通过3C认证的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保证用电安全。具体可询问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