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水泥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识别源: 首先,确定水泥生产过程中可能排放VOCs的源头,如原材料准备、煤磨、烧成等。
采集数据: 使用气体采样仪器收集VOCs样本。这可以通过定期采样,然后将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来完成。
分析样本: 在实验室中,使用适当的仪器和方法分析样本中的VOCs浓度。
计算排放量: 根据采样数据和分析结果,计算每个源头的VOCs排放量,通常以单位时间(如每小时)为基础。
报告和监测: 将排放数据报告给相关监管机构,并持续监测以确保排放控制在法定限值内。
确保遵循当地环境法规和标准,可能需要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报告,以减少VOCs排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VOCs去除量计算可分为实测法和公式法两种进行。优先选择实测法计算VOCs去除量, 无法获取实测数据的情况下,采用公式法或者环保部门、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 算。
按相关规定监测方法开展排气筒排放测试,以污染物处理设施进、出口VOCs(或者非 甲烷总烃)排放量的手工监测数据、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监督监测数据作为认 定依据,如公式6-1。 n E去除E(公式6-1) 去除 ,i i1 式中: E去除:污染治理设施的VOCs去除量,千克;
E去除i:污染治理设施i的VOCs去除量,千克。 E去除,i(C进口,i-C出口,i)Qt(公式6-2) ii 式中: E去除,i:污染处理设施i的VOCs去除量,千克;
C进口,i:污染处理设备i进口的VOCs排放浓度,千克/立方米; C出口,i:污染处理设备i出口的VOCs排放浓度千克/立方米;
Qi:污染处理设备i的烟气量,立方米/小时; ti:全年生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