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毛》显示了汪先生其实也很善于写人之恶,也具有很高超的讽刺才能。
小说主要写的是西南联大一个叫金昌焕的学生。此人最大的恶行,当然是偷了可怜的文嫂赖以为生的三只母鸡,又借了文嫂的鼎罐来炖,等鸡吃完后洗也不洗就把鼎罐还给文嫂。但在揭示这最大的恶行之前,汪先生已以一系列精彩的细节描绘,把这个人内心的鄙吝、恶俗,把这个人的自私、卑下,把这个人的无聊、无耻,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汪先生毕竟是善写人之善的。在《鸡毛》里,他也写了文嫂的善良,写了她的乐于助人,写了她的“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但文嫂的善良,也毕竟不是汪先生所要着力表现的。写出文嫂的善良,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更加令人不能容忍。除了写文嫂的善良,汪先生还写了她的苦难,写了她的无依无靠和无告。同时,汪先生还写了文嫂对金昌焕这类“要做大事”的“先生”的敬仰。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唤起读者对金昌焕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欺侮这样一个善良而不幸、却又对大学生满怀敬仰的老人,金某真可谓狗彘不如了。
汪曾祺先生的《鸡毛》,是根据汪先生在西南联大所见所闻加工而成,表达了对挣扎于社会底层的普通人面对生存苦难、消解苦难方式的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