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部电影是对原著小说的改编,借助原著小说的框架,加入了整个新的主题。
编剧设计了一个电影内容之外的真相。了解了这个真相的全部后会发现,电影的逻辑其实存在非常严重的BUG。
但仔细分析,编剧其实设计时知道这些bug的存在,也肯定有过很多补充说明的想法,但这些用来解决bug的补充没办法引入100分钟的电影里,会破坏观众的观影体验。
先单刀直入说几个关键点吧:
1、fizzle bomer的确是john,但1975年大爆炸不存在
2、规划局从头到尾知道fizzle bomer的存在,故意对john的欺骗和洗脑,目的是让john有朝一日杀死未来的他自己,完成这个特工人生在时间线中的闭环
3、1970年那次对john开枪,让john在任务中受伤的,不是未来的john,而是伪装成他的另一个时间特工
4、john退休后时间机器还能用,是时间局故意所为
相关证据电影里已经故意给出很多了,主要是罗宾逊和主角的几次对话,尤其是以下几条:
1、罗宾逊在john退休前,对fizzle bomer表达了极大的敬意
2、john成为fizzle bomer(老不成功的炸弹人),是罗宾逊反复怂恿的结果——“体制外不受规则束缚,能发挥更大作用”
3、最后john在1974年枪杀未来的自己前,未来的john说了他们都是罗宾逊的傀儡,罗宾逊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后,他们就只能看着骨牌一块块地倒下去。
其它的证据先不罗列了。而是先基于这个结论,重新回顾一下整部电影。
简单来说,电影中虽然用了时空旅行的概念,但不考虑它更多的应用,仅仅局限于一个主题——阻止恐怖袭击(实下美国最流行的文艺主题,丹泽尔华盛顿的《de jo vu》和《源代码》也是这个主题)。
阻止恐怖袭击,自然是从已经发生过恐怖袭击的未来出发,回到过去在袭击发生前就阻止它。这必然改变历史,甚至造成蝴蝶效应,一连串对历史的改变。
我们不用管纯粹思辨之下,这些反恐行为会对未来造成多么大的改变,从而引起多么严重的悖论。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仅仅是了解编剧的真实想法。
在电影中,穿越时间于1981年发明,1981年是所谓的零点(小说中没有这个设定;盗版字幕这里彻底翻译错了)。
在电影中,每次时间穿越都会产生负面效果(fragment of matter)。时空规划局必须保护时空的稳定和连贯。
由于时空旅行的跨度短(零点前后53年),执行任务的特工都会遭遇祖先和后代,遭遇过去的自己或未来的自己,因而直接面对宿命悖论(predestination paradox)。
一旦这个特工因为任何原因,有意或无意地改变自己的命运,都会影响到时空局自身的存在事实,而试图消除这个问题又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想一想《蝴蝶效应》中的故事)
这就如同把核武器的按钮交给一个抓小偷的警察,如果这个警察把警察局炸了,那他做任何事情都不再受到束缚(grantee you get away with it)
为此时空规划局用人需要非常谨慎。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parameter),对时间的扰乱(time disruption footprint)只允许最小范围的变化。最关键的一项限制:明天能做的事情不要昨天去做,如果你这么做了,只能尝试一次。任何特工如果偏离了任务,就会立刻被终结(判处死刑)。
因此,时间规划局必须畏首畏尾,虽然拥有改变历史带来的无穷的可能性,却捆住自己手脚都不敢做。他们希望创造出打破这种悖论的特工来。
简单来说,时间穿越是改变宿命的能力。但时空局需要一个拥有时空穿越能力,却不能改变自己宿命的特工。
这样的特工需要实现一个条件:他的命运是唯一确定的,而且在这个唯一确定的命运中,他一直执着地执行各种任务,从来没有超出预期。一旦他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他的过去和未来都不复存在,以致于时空局最初就不会招募这样一个有问题的特工。
如果这个条件实现了,时空局肯定使用的特工都是值得信任的。他们要做的,仅仅是在关键的节点如剧本所设计地,做一些事推动特工命运的发展。
john是自己的妻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儿子、自己的父亲和母亲。而这些都是建立在john忠实地执行时空规划局的任务的前提下。直到john退休前的最后一个任务,他才能去推动自己诞生的命运。
如果john在执行七年任务的任何一次中,严重违背了时间规划局的法则,只要不把规划局给干掉,john就会被杀死。john如果被杀死,他最初就不能诞生。如果他不能诞生,他就不会进入规划局,从而在执行任务中犯错
所以实现这种闭环的话,john肯定从身体素质、道德品行等任何一个方面符合规划局的特工要求。
逻辑上是这样的,但其实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这就是john完成了最终任务之后,是要退休的。一旦john退休之后,他任何所作所为不再会影响自己的诞生,从而闭环又失败了。
john如果辗转得到时间机器,再想办法确保自己的诞生,他又有能力在确保自己存在的情况下改变所有的一切。这是时间规划局所不可承担的后果。
因此,表面上的规则,是每一个特工“诞生”的命运要由未来的自己来实现。
背后还有一个规则,每一个特工“死亡”的命运也要由过去的自己来实现。
特工必须在退休后,在过去的某个时间点,由他自己去杀死未来的他自己。例如——
退休的john-A杀死了未来的自己john-B,这件事使对john-A的影响非常大。john-B的一切所作所为,决定了john-A的诞生。这个john-A杀死了John-B之后,又一步步成为了最后被自己所杀的那个john-B。
如果未来的john-B有办法改变了过去john-A杀死John-B的命运,那么john-A就无法成长为john-B,john-B如果不存在,那么过去的john也不会成长为john-A。也就没有这么一个人去改变john-B的命运
再一次的,特工如果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那特工一开始就不会存在。特工一开始就不会存在,那时空局就不会错误地招募他
闭环再一次实现了。
时空局要的,正是这样双重闭环的特工。他一方面从出生到退休都是自我实现的,另一方面从退休到死也是自我实现的。形成一个莫比乌斯环。
只有这样的特工,才能执行时空局真正的任务。
对的,john在时空局7年的工作,仅仅是对他的培训而已。他真正的工作,是在退休后作为fizzle bomer所做的一切。那些任务才是时空局培养他的最大目标。
john会成为fizzle bomer,也都是罗宾逊事前暗示的结果——一个在体制外执行任务的人,不受制约,能完成多得多的使命。
作为金爵奖的参赛影片,《前目的地》的确很另类,被称年度烧脑神作,伊桑·霍克和萨拉·斯诺克用演技撑起了全片,后者对于男性形象的驾驭,更是帅到肯定要让一堆蕾丝边脱裤子。而且,尽管打着科幻片的名号,但电影中的视觉奇效基本等于0,就靠着剧情和剪辑将这样一个急需补充脑白金的电影组合的节奏轻快、紧凑,异常流畅不生硬,很好看。片中由澳大利亚年轻女星莎拉·斯诺克饰演“她”和“他”,伊桑·霍克饰演“我”和炸弹客,伊桑的演技自不必说,但是该片中,莎拉的表现实在突出,她在扮演男人时候的造型,颇有里昂那多的味道,但是她演技精湛到,估计有人一开始会发现不了,“他”原来是个女的。在看完全片和小说之后,会发现导演的叙事结构与小说稍有不同,开片的第一个桥段,正是由“他”变成“我”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