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测量系统分析中,样品的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代表性:选取的样品应能够正确地代表整个分析对象的特征。样品的选择应尽量涵盖整个分析对象的各个方面,并能够反映出其特征的变化范围。
2. 随机性:样品的选取应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以避免任何偏倚或系统性误差的引入。可以使用随机抽样或随机数表等方法进行样品的选取。
3. 大小合适:样品的数量应足够大,以确保所得结果的可靠性和统计学意义。同时,不能过分浪费资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样品大小。
4. 重复性:对于同一样品,应进行多次测量或分析,以获得一组平均值或多个数据点,从而增加结果的可靠性。
5. 样品处理:在选取样品之前,需将样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去除不相关的物质、稀释等,以确保所得结果真实可信。
6. 样品记录:在选取样品时,需要详细记录样品的来源、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分析和比较。
以下原则:
代表性。采样点应具有代表性,采集的样品应能够反映采样点的环境状况。
一致性。采样方法应与分析目的保持一致。
有效性。在采样及样品制备过程中,应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避免预测组分发生化学变化或丢失。
清洁性。要防止和避免预测组分的玷污。
简便性。样品的处理过程应尽可能简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