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的产生主要由于光学中的亮度分布,亮度范围和亮度的极端对比而引起的。眩光的危害程度受到空间和时间的影响。眩光会降低视觉功能,导致眼睛疲劳,使注意力涣散;眩光不利于细致复杂的工作,工作时间稍长就会使眼睛感到不舒适、心情烦燥、反应迟钝,从而降低劳动生产率、引起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在展览馆、美术馆、体育馆等室内空间中出现眩光会降低空间的使用价值。因此,在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设计中必须采取措施控制眩光。 直接眩光 在观看物体的同一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引起的眩光称为直接眩光。在视野范围内的太阳光,发光天棚或小型灯具亮度过高时,都会产生眩光。直接眩光严重地降低视觉功效。 间接眩光 当发光体不在观看物体的同一方向时,由发光体引起的眩光称为间接眩光。间接眩光对视觉的影响不大。 反射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