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制度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用人制度。在幕府制度诞生的初期,本来是有着军事属性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可开幕府、辟僚属的人不再仅仅是军事统帅了,高级文官和一些地方大员都可以开府置僚属。唐代,安史之乱之后,幕府制度开始发展起来。幕府的总要标志就是拥有很强的自主性,而且财政权和人事权也在府主手中。
幕府制度
有资格开府的人员一般是包括了三公九卿、地方长官还有就是军事统帅,在唐末一些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等等都具有开府的资格。幕府制度中,对各级人员征辟僚属的资格是随着朝廷对地方控制权的强弱而改变的。随着集权的增强,在后来的发展中,三公九卿的开府资格被取消。但是由于军事战争的需要,一些武官、军事统帅的开府资格却被留了下来,一直到唐末五代幕府制度发展到了鼎盛阶段。
唐朝立国之初,军事幕府已经是随处可见了,李世民在担任秦王的时候就具有开府的资格,房玄龄就是在秦王府掌管记,而凌烟阁24功臣中就有许多就是李世民在秦王府的僚属。唐朝前期的行军统帅多是以“总管”为称号,行军总管也是幕府的常见府主。中唐之后,由于边疆不稳,原有的边地行军总管、都督府已经逐步开始向着藩镇体制转变,幕府也开始拥有固定的治所,主帅开始领兵镇守一方。
在唐末五代,由于藩镇势力的崛起和朝廷势力的衰弱,幕府制度更是发挥到了极致,藩镇都开始竞相邀请士人入幕,形成了一股奇特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