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统计指标有
常住人口
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 (1) 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 (2) 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 (3) 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人口密度
指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人口数。通常使用常住人口计算人口密度,用于说明人口的拥挤程度。以每平方公里的居民人数来表示。
人口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 ( 通常为一年 ) 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 ( 或期中人数 ) 之比,用千分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