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升学要经过三个阶段: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中学4年。
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元年(壬子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改革了清末1902年制定的壬寅学制,次年又作了部分修改,合称壬子癸丑学制。
主要有:
(1)废止小学读经,禁止使用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废止给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制度;
(2)缩短了普通教育的学习年限,把原来壬寅学制中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中学5年改成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中学4年,即缩短了3年;
(3)开始承认女子受教育的权利,提出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可以设立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除直系教育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系统。
师范教育有中、高两级,均是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教育分甲、乙两种,均3年毕业,分农业、工业、商业等类,所居地位为初等和中等两段。实业教育与师范教育比较起来,实业教育的要求较低,仅相当于三年制的高小和四年制的中学。另外还有补习班与专修科和小学教员讲习所等,是上述各校附设或特设的。
壬戌学制:
民国初年的壬子癸丑学制,主要精神是废止读经尊孔,这是一次很重要的改革。但是这个学制所采用的学校系统是以日本学制为蓝本的。
从整体来说,这个学制将普通教育分为三个阶段,即初等阶段(分为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6年,中学阶段(分为初中3年,高中3年)6年,和高等阶段4—6年,使学生年龄与接受能力之间能相互适应。
普通中学的三、三分段,使物理课程就有了两次循环,沿用了若干年,效果比较好,所以被长期采用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