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之父,指互联网的创始人、发明人,这一美称被先后授予多人,包括:蒂姆·伯纳斯·李(TimBerners-Lee)、温顿·瑟夫(VintCerf原名:VintonGray"Vint"Cerf)、罗伯特・卡恩(RobertElliotKahn)等,所以“互联网之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蒂姆·伯纳斯·李爵士,是万维网的发明者,开发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网页浏览器。温顿·瑟夫博士,互联网基础协议——TCP/IP协议和互联网架构的联合设计者之一,Internet互联网奠基人之一。罗伯特・卡恩,TCP/IP协议合作发明者,互联网雏形Arpanet网络系统设计者,“信息高速公路”概念创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