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由多人共同发明的,其中包括蒂姆·伯纳斯·李、温顿·瑟夫、罗伯特·卡恩等人1。蒂姆·伯纳斯·李是万维网的发明者,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网页浏览器以及允许网页扩展的基本协议和算法2。在90年代,蒂姆·伯纳斯·李曾在欧洲任职并研究如何使用互联网3。1989年,他首次为该系统制定了大纲,该系统可以通过将各个系统连接在一起,轻松进行不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过程4。因此,互联网之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而蒂姆·伯纳斯·李是其中的重要人物之一1。
伯纳斯.李,
伯纳斯·李又相继制定了互联网的URIs、HTTP、HTML等技术规范,并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成立了非盈利性互联网组织——万维网联盟。
业内普遍认为,伯纳斯·李发明的万维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89年是互联网史上划时代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