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架的立柱应设水平撑和双向斜撑,斜撑的水平夹角以45°为宜,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在两水平撑之间加剪刀撑。
(2)安设模板、支架、拱架过程中,应及时架设临时支撑,保持模板、支架、拱架的稳固;下班前必须将已安装的模板、支架、拱架固定牢固。
(3)多层支架的立柱应竖直,中心线应一致。
1、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JGJ130-2011规范6.8.5条)——立杆搭设时应弹控制线,纵横向立杆成直线,才能保证剪刀撑搭设时与立杆或水平杆连接上。
2、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扩展资料:2、支撑架外侧周圈没有设置剪刀撑;
3、剪刀撑宽度超过8米;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小于45°;
4、施工方案按JGJ162-2008规范6.2.4条第5项要求设置剪刀撑,由于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实际施工时将每隔10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理解为纵横向剪刀撑间距为10米左右,造成剪刀撑搭设间距过大,影响整体稳定性;
5、水平剪刀撑跟纵向剪刀撑未能形成格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