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拘留期间,只需要家属送一些换洗衣服和购买日用品的零用钱就可以了。
2、如果是异地且只拘留五天时间,就不用寄了,因为东西也没有寄到,人就释放了。
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根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只能带进去衣物,钱也可以带。
进这类地方,首先要经过收押室进行全身检查。狱警会检查你的身体、衣物、物品、钱等,凡是不符合所里规定的物品一律为违禁品,不得带入。在你拘押期间,由所里负责保管。届时所方会出具扣押凭证,你签字画押后自己保留一份在身上。
书并不一定能带进去,要狱警先审查过一遍。假如狱警认为是违禁品比如说带色的、带反动言论的之类就依法扣押甚至没收。
钱也不能带进牢房,所方会负责保管你随身钱财并出具一份存折,你签字画押后自己保留一份。在所里的小卖部(明码标价,但有些物品价格会稍微贵一点点)可以使用这些钱买些小零食、方便面、新的被褥之类,所方会根据你的消费情况扣除相应的钱款。等你出来后办理手续,全额退还余款。
要注意有些不起眼的东西也是违禁品:
1,镶有金属饰物或者与金属成分的衣物、眼镜、拖鞋、牙刷等(防止吞金或者作为凶器);
2,有裤腰带、皮带之类带状物的衣物(防止上吊);
3,扑克牌、麻将等娱乐物品。所里娱乐物品可以有,但必须符合规定(各处规定不一定一样),据我所知,软塑料做的象棋。四国军棋之类MS是可以的,小卖部MS也有卖。
鄙人有个当狱警的朋友,记得就是这些,有问题再咨询承办民警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