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项目确实具备市场需求或社会需求、确实拥有可行的工程条件和工艺、装备条件的情况下,针对“投资估算”一章中计算的资金需要量,提出并优选资金供给方案,在数量和时间两方面实现资金的供求均衡。
第二,使得经营者、出资人、债权人以及项目的其他潜在参与者,能够了解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成本、融资风险、融资计划,并据以确立商务谈判中各自的立场、条件、要求等。
第三,使得业主、评估单位、审批单位或项目的其他可能评审者,能够判断筹资的可靠性、可行性与合理性,并进而判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编制者的经济素质。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一章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注意其中有关事项,通过认真分析,给予明确的阐述。
(1)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拟采取公司融资方式还是项目融资方式?
(2)若采取公司融资方式,则需说明:公司近几年的主要财务比率及其发展趋势;权益资本是否充足?若不充足,如何扩充权益资本等问题
(3)若采取项目融资方式,则需说明:权益资本的数额及占总投资的比例;各出资方承诺缴付的数额、比例、资本形态和性质、及承缴文件;各出资方的商业信誉(对外商要有资信调查报告) ;投资结构的设计。
筹措债务资金的内容及注意事项,与公司融资时基本相同。
(4)无论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当使用政府直接控制的资金渠道时,要说明政府的态度和倾向性意见;当使用债务资金时,要作债权保证分析。

在确定项目资金结构和资金形式时,要考虑的三个主要因素是:
1,项目中债务资金和股本资金之间的比例关系;
2,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结构;
3,税务安排对融资成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