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和知府在狱讼上是如何分工的(府尹和知府府丞哪个官职大)

通判和知府在狱讼上是如何分工的(府尹和知府府丞哪个官职大)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12-12 19:20:05

通判和知府在狱讼上是如何分工的

首先,与通判有分工的是知州,不是知府。

通判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所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

具体的狱讼事务上,仍由知州具体负责,通判并没有负责范围,但是文书不经通判签字就不能生效,所以通判起到的更多是监察作用。二者的分工依然是知州办案通判监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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