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是中国伦理思想史用语。在不同的学派中有不同的含义。道家视其为一种天道自然准则。《 老子·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并引申为人道上的谦下之德,说:“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包括“不自见” , “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与人争先、争上。但强调“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二十二章》)。
《道德经》:“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想尔注》中说:“圣人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
《云笈七签·七部语要》引《妙真经》轶文:"太上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故与时争之者昌,与人争之者亡。是以有兵甲而无所陈之,以其不争。夫不祥者,人之所不争。垢辱者,人之所不欲。能受人所不欲,则足矣。得人所不争,则宁矣。"
清-揭暄《兵经百言》:"战者争事也,兵争交,将争谋,将将争机。夫人而知之,不争力而争心,不争人而争己。夫人而知之,不争事而争道,不争功而争无功。无功之功,乃为至功;不争之争,乃为善争。"
林语堂《风声鹤唳》:“不争,乃大争.不争,则天下人与之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