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呈报审批程序
(三请示三批复)
第一次请示:呈报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①进行选举的理由;②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③选举方法、程序、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第一次批复: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工委)批复。
第二次请示:呈报新一届机关(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新一届机关(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二次批复: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工委)批复。
第三次请示:呈报选举结果的请示。
第三次批复: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工委)批复。
题目三请示三批复不知是哪方面。我将我所知的共产党组织关于换届工作的“三请示三批复回答如下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含党支部委员会)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换届要按照程序进行。
第一次是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及批复。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及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会议代表的产生、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等;
第二次是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没批复。应将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第三次上报选举结果的请示及批复。批复的内容包括对选举结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