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
没收属于行政处罚。
收缴、追缴都是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都不是行政处罚。
拓展内容:
没收,是指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治安管理惩罚措施。
收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财物收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
追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追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处理方式。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规定上缴国库。
3、依据不同。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和收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