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象形字,甲骨文像遥望中地平线上起伏连绵的群峰的线描,有三(众多)座峰头。
金文“山”写成剪影。有的金文将三个峰头简化成三个短竖,淡化峰尖形象。篆文保留中间一座峰岭的象形特征。
隶书完全失去峰岭形象。两峰相连、或零散不成方向的小山叫“丘”,众峰(三峰)相连、形成一定走向的群峰叫“山”。
山”字最早见于商殷时代的“癸山敦”中(金文),是三座峰峦相接的形状,有山阴树影,使人一望便知是“山”。至于是三峰相接而不以其他数量的峰相接则是因为“三”在古代经常用来表示多次或多,用三峰列而为“山”,便表示多个峰峦相接的意思。这是中国人祖先用“远取诸物”的办法所创造的一个很原始也很典型的象形宇。
到了春秋时代,在“山且丁爵”中的“山”字,中峰已高耸起来,并且已渐趋瘦化了。秦篆(即小篆)则在这一形体基础上进一步使之线条化。于是,以后便相沿发展为隶书和楷书中的“山”字。“山”的本义是地面上由土石构成的隆起的部分,因为山是高耸的而引申出“大”等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