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978-200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污水排放的适用范围和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标准,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污水等。
污水排放的控制要求:规定了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氨氮、pH值等,以及对各项指标的控制要求。
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检测:规定了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检测方法,包括采样、分析、计算等。
污水排放的管理和处罚:规定了对违反污水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污水排放的报告和公示:规定了对污水排放情况的报告和公示要求,包括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等。
总之,GB8978-2002是我国针对污水综合排放制定的国家标准,旨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GB 897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我国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控制管理。
2. 污染物排放限值:该标准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动植物油等。
3. 监测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建立的污染物监测制度和监测方法,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4. 排放标准的执行: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采取的措施和管理要求,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5. 法律责任: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违反标准要求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